一、各項殯葬設施使用規費繳納方式,一律由鄉親持繳款書至公庫(台灣銀行)繳納,其餘人等均不得收取款項。
二、納骨堂每年清明及中元節時擇期舉辦春、秋祭法會,無須繳納任何費用,歡迎當日現場服務台自由樂捐,贊助法會功德圓滿。
三、當您發現公務員有下列情事,請向政風室反映:
- 私下包攬殯葬業務。
- 私下另行收費。
- 勾串葬儀社販售物品。
- 藉故刁難駁回申請。
- 要求餽贈或其他不正當利益。
- 違反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等情事。
- 侵害民眾權益。
- 接受不當請託關說。
※申訴電話:(08)868-1385轉45 政風室黃主任
※檢舉信箱:新園郵政第四十五號信箱